自九月一日起,互联网广告新规开始实施,依靠互联网广告而生的大量企业、个人将受到影响,《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到底会怎样影响你我的生存生活。
坐拥大流量的企业和个人将继续拥有优势
互联网是依靠流量而活,而坐拥大流量的企业和个人无疑在广告推广下具有巨大优势。虽然《办法》要求所有广告必须明确注明广告标识,且包含网红、大V、明星等等具有影响力的个人、自媒体等也遵循《办法》,但是毫无疑问的作为广告热宠的他们将继续拥有优势甚至优势扩大。首先,作为大流量企业的代表,搜索引擎和头条新闻类网站实际上在《办法》实施的前几天就已经默契地将广告字样注明在题目左下角,比如百度、UC头条等等。但本来具有大流量的这些企业实际上只是将之前的“商业推广”字样变成了“广告”字样,用户和企业在这一点上都心知肚明,所以《办法》只是帮助这些企业剔除了部分小流量对手,流量有可能更大更集中涌入这些巨头。至于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和个人,对于广告商而言,广告的有效性更加重要,《办法》可能会对自媒体和个人进行微量的洗粉,但更集中有效的的粉丝效应无疑会提高广告的影响,而且在经历轻微阵痛以后,广告商将会将目光更往高处集中,拥有流量的自媒体和个人虽然早已进行软广,但放在明处以后无疑将收获更多。
网页诱骗点击将失效、弹窗广告可一键关闭,而屏蔽广告插件将违规
《办法》第八条规定所有弹窗广告要有明显有效的关闭标志,不能用欺骗方式诱导用户点击,不能在邮件中加入广告链接。也就是说以后上网时候那些弹窗和诱骗导向广告可以一键关闭,由此网络诱骗点击失效,流量将更集中流入网站,而部分依靠弹窗和诱骗点击的小网站或将面临困境。将互联网广告规范化以后,《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不能提供或利用软硬件拦截正当广告,或损害他人广告。至此,浏览器、电脑卫士等扩展广告插件将违规,或将无法使用。我们以后就要“理所应当”观看正规广告。
企业受影响较小,个人广告应更加慎重
而医疗药品等禁区继续实施也是在魏则西事件以后就通行的行业准则,对此互联网企业已经经过了阵痛期,对企业影响不大,而个人就此在微博、朋友圈等平台的宣传将担责。个人应该在选择广告推广时更注重合法正规广告。
违规罚款金额较获益较小,部分网站可能不顾《办法》
《办法》违规罚款大多在一万元到三万元之间,最高为十万元,而相较软广和硬广的获益而言,相比较小,本来有些网站就处于违法边缘,这些网站可能会违反《办法》规定,而就个人和自媒体而言,将打广告做得更加创意变得尤为重要,如这几年很热的《万万没想到》团队。而网红、主播等等流量变现过程中,本来就已经将广告透明,对于他们而言,即便违规,罚款金额显得微不足道。